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法的特征有四个分别是)

法是什么,它的基本特征是有哪些?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本质是什么?法具有哪些特征?

法的本质有两个层次: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2、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特征有以下四个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法既然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其特征必然体现国家意志。)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本质与特征是密切相连的,本质决定其特征,特征反映了本质。

税法的基本特征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特征是:

教育行政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转变。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控制行政权力的膨胀和防止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专司教育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公民和组织应当服从。教育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单位,这就把教育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执法活动区别开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教育行政案件的活动不属于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也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它具有国家的强制性。教育行政机关只有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活动,才是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任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不仅自始至终无效,而且违法。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基本特征: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调整对象是特写的,是其他部门法无法调整的。

2、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时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3、民事诉讼法具有广义性。民事诉讼法的广义性是与民事诉讼的广泛性相适应的。

4、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有处分原则和调解原则。这是由民事活动本身所决定的,这也是与其他诉讼法律相比较的最明显的特征。

我国的宪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如下:

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二是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说什么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说的好像外国的不是这样的一样?要依法治国、

  • 说什么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基本特征。说的好像外国的不是这样的一样?要依法治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我们小时候看电视就知道,深入人心的东西。我以为外国也很注重依法治国啊……难道不是这样吗?
  • 因为我们是有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体系基本特征的知识。这类题目中的选项在司法部《指定参考用书》(以下简称《指定用书》)中不可能找到完全对应的原句,出题目的是考查考生对法学基础理论掌握的程度,这就需要考生在日常复习时不能只是死记硬背,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达到融汇贯通。否则造成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所有选项都似是而非,无法选择。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它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由此,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某一国家的法学工作者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抽象和分类的结果,由此,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的表述错误在于即使我国古代法律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但仍是该时代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即也存在法律体系。本题的难点是选项B,《指定用书》中没有介绍,属于法制史范畴,但可以从法律体系的概念、特征以及对我国近现代史的划分推断出该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法律问题:关于犯罪的基本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想问的是答案是不是有问题,C为什么错?

  • 关于犯罪的基本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C.应受法律惩罚性D.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且触犯刑事法律规范,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答案是:ABD我想问的是答案是不是有问题,C为什么错?
  • 答案是ABD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也称为严重违法行为。所以,C所谓的应受法律惩罚性不一定是犯罪行为。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 请分点叙述。
  •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总起来讲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具体说来,这里有三个要点。第一,资本家阶级垄断了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第二,广大劳动者对生产资料“一无所有”而成为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雇佣劳动者。第三,资本家无偿地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成为社会生产的决定性动机和根本目的。(2)这是一种采取商品经济形式、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前提、通过拥有资本而占有他人劳动获取剩余价值的剥削方式。(3)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与以往的剥削制度的区别在于,历史上一切剥削制度共同特征是:剥削者无偿占有被剥削者的剩余劳动,而资本主义剥削则表现为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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